编号: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南省劳动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天。
二、工作岗位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岗位工作,担任_________工种或职务,具体工作内容为:_________。
(二)甲方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三)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三、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金额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全额计件工资:甲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____。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明确。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拖欠。
(四)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甲乙双方均按统筹地区规定的费率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福利待遇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等,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标准工作制: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
3、综合计算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超过部分按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动纪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国家、省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五)、(六)项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
4、甲方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甲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6、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30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的;
2、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_________;
3、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4、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1、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2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与赔偿
(一)有关经济补偿金的计发与标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赔偿费用: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赔偿费用;
2、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赔偿费用。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五项第一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按时足额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按时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
(四)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六)依法支持乙方参加合法的社会活动;
(七)保证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国家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费等;
(九)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乙方义务
(一)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甲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工作)数量、质量指标(要求);
(四)自愿委托甲方代为扣缴国家规定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五)在本合同期内,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时制度、工作内容、工资给付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____:a(固定期限);b(无固定期限);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a: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b: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下列条件出现时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c: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本合同期内工时制度采用____:a(定时工作制);b(不定时工作制);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a。乙方每天为甲方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b。不定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执行)
(三)工作内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从事____________工作。
(四)工资给付:
1。甲方以法定货币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可根据其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和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乙方工资。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资;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每月按____________标准发给生活费。
3。加班工资: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须按乙方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须按乙方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四、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后四项甲方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织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劳动教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
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项情况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以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款第1项约定支付工资的或经有关部门鉴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义务的;
4。甲方强迫乙方集资、入股或者缴纳风险抵押性财物的;
5。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6。甲方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报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与甲方协商。
(六)经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
五、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补偿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下同)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二)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第7、、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2、3项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销或者解散与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5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应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再发给乙方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乙方属患重病或绝症的,甲方还须分别按照乙方应享受的.医疗补助费的50%或100%增发医疗补助费。
以上各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甲方月平均工资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六、医疗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给予医疗期。
(二)乙方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甲方发给乙方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乙方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伤、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的,在医疗期间,甲方可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医疗费由乙方自理。
七、违约责任及其它约定事项
在本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补)偿责任。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须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外,还应给乙方加发相当于补足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除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加发该经济补偿金数额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属甲方出资培训、招聘的,尚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服务期而解除本合同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赔偿甲方为其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
(五)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本合同内容与国家规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示:合同双方应在了解本合同内容后,再决定是否签名。一经签订,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须由本人签名,不得代签;甲方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也就是说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
第一,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人民不应当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有特别约定,劳动者违反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但对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可以公平原则予以调整,需注意的是一般不应主动调整,应当由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抗辩。
第三、用人单位以提供住房、汽车等特殊待遇为条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因为住房、汽车等返还问题发生的纠纷,人民应当按照劳动争议的案件予以受理,具体审理时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二、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未向劳动者送达或者在送达不能时没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于众的,该决定对劳动者不发生约束力,劳动者请求撤销该决定,应当予以撤销。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仅应当对解除合同的事由负举证责任,而且应当对决定告知或者书面告知的负举证责任。需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标准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如果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人民可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判令一次性支付劳动者自劳动合同届满之日至判决之日的必要生活费。
劳动合同解除后纠纷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争议,合同范本《劳动合同解除条款》。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当查验解除劳动证明,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审核的一个条件。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文,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之间仍然有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所以用人单位应当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括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时间等内容,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人民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判决,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证明影响劳动者就业,劳动者提出赔偿要求的,应当支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证明涉及对当事人人品等评价的,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有侮辱当事人人格等内容,如果用人单位证明的内容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当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诉,不属于劳动争议。
二、有关手续的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劳动者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以双方没有结清欠款或劳动者未支付有关赔偿金为由扣置劳动者档案或不办理有关手续,劳动者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人民应当支持。如因用人单位的行为直接导致劳动者无法就业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竞业条款的适用问题。竞业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竞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会随着职员的流动流向竞争性的企业,保持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我国竞业的规定散见于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中。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第1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如果明确约定了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由于劳动者未履行,造成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害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作出裁决。但是竞业条款是一柄双韧剑。所以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应当充分认识此特点。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时,如果当事人之间约定竞业条款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解除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约定的竞业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竞业条款应当不具有约束力,除非当事人另有特殊约定并且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外。对竞业条款的审查也应本着意思自治为主,司法适度干预的原则。当事人对竞业适用的地区、时间和禁止劳动者从事行业的范围约定明显不合理的,对超出必要程度的竞业条款,可以认定该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
最后一个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劳动报酬、欠款、垫资等问题发生的纠纷;如果双方已经结清帐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一方根据欠条、还款协议、合同解除协议等起诉的,可以按照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但是如果双方对合同解除协议的效力等提出抗辩的,如果双方存在其他劳动关系纠纷,一般不宜按照一般民事案件裁决。如果受理的,法官应当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应当提起劳动争议。如果超过仲裁时效,仲裁不受理的,当事人向起诉的,应认定为有正当理由,应当受理并依法作出裁决。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制度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机制,济南市燕山街道多措并举开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专项监察工作。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宣传指导。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燕山微信平台、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对《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突出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以通俗易懂、简明好记的形式向辖区范围进行全面宣传,引导劳动者知悉自身的劳动合同权益,引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义务。
二是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中心制定专人专管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熟知业务经办流程,对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初次备案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做到一次性告知原则。坚持以“部门联动为基础,数据共享为手段”,以社保、就业为抓手,以劳动监察为手段,以劳动仲裁为保障,将劳动用工备案列入劳动保障监察考核内容,向7个社区人社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员讲解劳动用工备案下沉,做到人人知晓,业务受理“不推诿”,及时告知企业办理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材料。
三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明确网格监管职能,切实扩大维权覆盖面,实现两网管理化向社区居委会的有效延伸。建立网格间联动执法队伍,明确联动执法的责任,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联动、统一执法的新型执法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劳动者提供最方便、最及时、最有效的维权服务。举报投诉电话专人值守,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
因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特殊地位,法律给予了劳动者更多的保护。其中一项就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有很多。那么,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究竟有什么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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