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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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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职责:

1、负责餐饮工作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2、负责餐饮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召集膳食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学院餐饮服务工作。

二、考核办法:

1、由学校膳食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组织所有的教师、学生,每月就《餐饮服务检查打分表》上的有关项目对餐饮窗口打分,分值分别为:60、70、80、90分。并将《餐饮服务检查打分表》于每月25日左右送到后管处。

2、由院工会负责组织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教职工每月就《餐饮服务检查打分表》上的有关项目对每个窗口打分,分值分别为:60、70、80、90分。并将《餐饮服务检查打分表》于每月25日左右送到后管处。

3、由后管处组织后服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结果对每个窗口打分。

4、后管处负责将打分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排序后分别在网上和宣传栏上公布并发整改通知书。

三、处罚措施: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膳食管理委员会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作出罚款300—1000元、勒令停业整顿整改的处理:

1、有严重食品安全、卫生隐患;

2、多次通知整改而未能整改到位;

3、存在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的经营行为;

4、餐厅整体管理较差;

5、员工与学生发生争执、打架等行为;

6、连续三次评分都处于最后两名。

四、奖励办法:

在检查过程中连续三次排名为前两名,并经膳食管理委员会评议通过,给予200—500元奖励。

五、安全责任:

后勤服务公司餐饮中心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六、例会制度:

1、膳食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例会。

2、膳食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每季召开一次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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