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行政案件: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