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离职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规定。工伤鉴定程序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赔偿申请。工伤赔偿计算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法律分析
一、工伤鉴定后离职能拿到哪几种赔偿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具体就看劳动者是否能被评上伤残等级,工伤认定后,在治疗养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停工留薪待遇。
劳动者被评上伤残后,用人单位用应当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没有评上伤残的就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1)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在合理的期限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然后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等级。
(3)申请工伤待遇赔偿。在行为人确定后工伤认定及相关工作后,可以申请工伤待遇的赔偿。
三、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结语
工伤鉴定后离职,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应支付停工留薪待遇。工伤鉴定程序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赔偿申请。工伤赔偿计算标准由地方规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