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打电话给个人是想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侦查案件可以到现场询问证人,也可以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偶尔也可以打电话询问。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