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监事会的职权主要包括: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主要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相关注意事项:
1、监事代表诉讼的事项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监事会、监事有权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公司损失。
2、监事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
监事代表诉讼,必须是在股东书面请求其向提起诉讼,监事同意提起诉讼情况下方可行使。
3、监事代表诉讼的行使时间
监事代表诉讼,应在收到股东书面诉讼请求之后三十日内进行。
4、监事代表诉讼的主体
监事代表诉讼,应当是公司直接诉讼,即以公司为原告起诉。
监事代表诉讼的被告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公司。
5、监事代表诉讼的代表人
在监事代表诉讼中,公司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根据监事(会)决议作为诉讼代表人代表公司诉讼。
6、监事代表诉讼的结果承担
监事代表诉讼的诉讼结果应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