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债务人突然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人民应当中止诉讼,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可以恢复诉讼;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诉讼终结。
债务人诉讼中死亡的处理方式
对于这类案件,主要涉及到几个问题,一是诉讼中被告(债务人)死亡,有遗产,但其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是终结诉讼还是继续进行审理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意见也不统一。有的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参加诉讼,这时应终结诉讼。有的认为,被告死亡,有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又不愿意参加诉讼的,仍应将继承人列为被告,以死亡的当事人的遗产承担权利、义务。
死亡后债务如何处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及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