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包土地纠纷可以找国土局处理。发生土地承包纠纷,当事人应当到乡镇或县级国土局进行处理,对乡镇或县级国土局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到县级人民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