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最好是本人去,需要交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十七条 和县级以上地方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四十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四十九条 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