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户口迁回原籍一般需要40天左右。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
法律依据:《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二条 (三)办理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各环节的工作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完成:
1、对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或者城市分局。
2、县(市)或者城市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机关;地、市级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派出所在接到上级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