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专用后,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抵扣期限延至180日。 一般纳税人,在收到专用后,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 准予从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专用上注明的额。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必须自该专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当月的纳税申报期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