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一般的政审程序,是可以补的,具体需要和招考单位联系说明情况,看是否同意补交材料,都需要补交哪些材料,及时和招考单位商议。如果是补交的话,只要有学校的公章就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通知你少材料的,然后让你回去补齐再拿过去审核;政审需要调档,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无犯罪证明、婚育证明、户籍证明等,如果其中一项或几项没有,档案就不完整,不完整的档案,政审不会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一般的政审程序,是可以补的,具体需要和招考单位联系说明情况,看是否同意补交材料,都需要补交哪些材料,及时和招考单位商议。如果是补交的话,只要有学校的公章就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关于职位出现空缺时的递补情况:1、在规定时间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2、人民录用计划较多的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注: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3、体检时,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4、考察期间,因考察对象放弃,以及经考察单位认定不符合报考公务员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体检不超过两次。5、对暂缓考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而终止录用所形成的缺额,不再进行人员递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五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以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有体检会递补,进入政审环节后,不再递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通知你少材料的,然后让你回去补齐再拿过去审核;政审需要调档,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无犯罪证明、婚育证明、户籍证明等,如果其中一项或几项没有,档案就不完整,不完整的档案,政审不会通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一般的政审程序,是可以补的,具体需要和招考单位联系说明情况,看是否同意补交材料,都需要补交哪些材料,及时和招考单位商议。如果是补交的话,只要有学校的公章就是可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条 公务员的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务员政审考察不合格,后面的可依次递补。公面试前资格审查或是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 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第二十七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二十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