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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专项申报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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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申请债务重组的方法: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二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一、有实收资本怎么增资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2、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还有将盈余公积增加实收资本。借:盈余公积。贷记本科目。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二、质押债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债权申报期间申请的,而破产重整期间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的,可以申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3种观点: 债务重组损失通常不能专项申报。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如果不是和生产经营相关的,仍然是不能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按损失原因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第四十四条因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不属于摊派。第四十五条企业因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一)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依据;(二)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第四十六条除国家规定可以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保险机构(包括经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外,企业之间原则上不得直接从事信贷业务。企业之间除因销售商品等发生的商业信用外,其他的资金拆借发生的损失除经批准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法律规定债务重组清算期限是多少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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