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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与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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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申请债务重组的方法: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二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一、有实收资本怎么增资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2、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还有将盈余公积增加实收资本。借:盈余公积。贷记本科目。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二、质押债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债权申报期间申请的,而破产重整期间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的,可以申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3种观点: 债务重组损失通常不能专项申报。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如果不是和生产经营相关的,仍然是不能确认损失在税前扣除的。《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企业的各项财产损失,按财产的性质分为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投资转让或清算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按申报扣除程序分为自行申报扣除财产损失和经审批扣除财产损失;按损失原因分为正常损失(包括正常转让、报废、清理等)、非正常损失(包括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因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造成损失,因素造成损失等)、发生改组等评估损失和永久实质性损害。第四十四条因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二)不属于摊派。第四十五条企业因规划搬迁、征用,依据下列证据认定财产损失:(一)有关部门的行政决定文件及法律依据;(二)专业技术部门或中介机构鉴定证明;(三)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第四十六条除国家规定可以从事信贷业务的金融保险机构(包括经批准成立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公司)外,企业之间原则上不得直接从事信贷业务。企业之间除因销售商品等发生的商业信用外,其他的资金拆借发生的损失除经批准外,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一、法律规定债务重组清算期限是多少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1种观点: 一、债务重组专项申报怎么样办理?申请债务重组的方法: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二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二、怎么样写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协议甲方:乙方:1、乙方以其位于____________土地共计__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为____宗地,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清偿所欠甲方款项本金_____________元。2、甲、乙双方已委托_________________评估有限公司对乙方所提供____宗宗地进行评估,评估值为______________元。双方同意以此评估值所确定的数额为依据,等值清偿所欠甲方款项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评估费由_________方承担。3、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及时地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甲方应当给予配合,过户登记费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抵债土地过户登记给甲方以前,乙方仍应按原约定承担所欠甲方债务的违约责任。抵债土地不足以清偿乙方所欠甲方债务的剩余部分,乙方应当继续承担清偿责任。5、本协议为原相关协议的补充。在甲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以前,全部协议均有效。双方应严格执行。6、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关于债务重组这个问题,可能普通的老百姓由于平时接触不到,所以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涉及到债务方面的一些问题,所以如果要申请债务重组的话,必须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来进行,也就是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是利用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来进行。对于债务重组专项申报怎么样办理?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债权申报期间申请的,而破产重整期间在债权申报期限内的,可以申报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偿方案;(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第3种观点: 申请债务重组的方法:1、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2、债务转为资本。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指修改不包括上述第一、第二种情形在内的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二条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比照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处理。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事项出现而发生的应收金额,而且该未来事项的出现具有不确定性。一、有实收资本怎么增资1、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2、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还有将盈余公积增加实收资本。借:盈余公积。贷记本科目。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份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还应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将重组债务转为资本的,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本企业股份的面值总额,贷记本科目,按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相应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二、质押债权转让有哪几种方式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2、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3、非货币型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性交易还是货币性交易。4、有负债型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债权申报是指人民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一)核查债权;(二)申请人民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三)监督管理人;(四)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五)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通过重整计划;(七)通过和解协议;(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十)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十一)人民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

第2种观点: 破产债权申报程序:1、首先由企业向申请破产;2、受理破产申请,并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3、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一、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吗?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债权确认之诉。二、债权债务清算的公告有期限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限:自接到清算组债权申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3种观点: 申报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前提。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一、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间是多久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限。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酌定主义,即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2)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4)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5)须为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特别情形也可申报的债权:(1)职工债权;(2)利息请求权;(3)特定债权;(4)连带债权;(5)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6)连带债务的债权人;(7)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8)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9)票据付款人的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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