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新闻出版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事业单位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拥有财产或经费,以社会效益为主要存在目的。事业单位法人的设立,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其设立程序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但只有在经核准登记后,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公职人员可以成为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的,的院长,县的等;2、公职人员不得成为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职人员的职务性质决定其不能经商,当然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公职人员可以成为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的,的院长,县的等;2、公职人员不得成为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职人员的职务性质决定其不能经商,当然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有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要求是县级以上。派出所是派出的属下工作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公职人员可以成为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的,的院长,县的等;2、公职人员不得成为任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职人员的职务性质决定其不能经商,当然不能成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县办公室主任是正科级,与一般的科局正职一样2.县办公室主任负责县的日常机关事务及后勤、会议活动安排等,应为正科级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主任和政协都是正处级,县主任有权对县监督、干预的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五)选举、副,自治区、副,、副,州长、副州长,、副,区长、副区长;(六)选举本级人民院长和人民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查本级和人民、人民的工作报告;(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十一)撤销本级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四)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十五)保障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第3种观点: 地级市办公室主任是正县级,是正厅级,办公室是的中层机构,主任是正县级。办公室主任职责:1、协调各委室落实主任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2、主持办公室工作;3、对外关系的协调与处理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一十条 地方各级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都是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