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法律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第四条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受委托组织应以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处罚行为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3类,分别是: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单位主要是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组织实施处罚。法律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受委托组织应以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处罚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与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法律依据:《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第四条 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组织实施处罚。受委托组织应以委托教育行政部门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委托教育行政部门应对受委托组织实施处罚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其处罚行为的后果承当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处罚,应当与受委托组织签订《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在《教育行政处罚委托书》中依法规定双方实施处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1、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2、注销办学许可证;3、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